灯饰知识Knowledge

灯饰知识

《灯饰制程 材料基本知识》

灯是由灯体、灯罩、电器、等组合而成,类别可分成吊灯、桌灯、落地灯、吸顶灯、壁灯、户外灯、水下灯等。

(一)灯体 主要制成材料有各种五金材质及波丽、木器、陶瓷、玻璃、水晶、树脂等。

(二)电器 灯具是一种具有照明和装饰作用的家用电器,所以必须要有电源,世界上很多地方因为文化习惯的不同所以有了不同的电器标准,包括电压及安规标准。

(三)灯罩 选材上主要有玻璃罩、布罩、纸罩、水晶、云石、玉石等。

(四)小五金部分主要分螺杆、螺母、华司、内齿、外齿、牙节等,其功能在于连接作用

灯体制成与材料的特性

五金类灯体的制成可分依造型、数量来选定何种制程

1.铸造 可分脱蜡精密铸造、翻砂、锻造、压铸、浇铸…

2.冲压旋压 分冲床、旋压(烫板)、折床,基本上都使用机器配合模具加工而成

3.手工 在主体上用人工方式雕刻,打造一些图案,但价格昂贵,用于铜、银金上

铸造类制程

A.脱蜡精密铸造

此方式古老,工序上复杂许多,一般都选在复制具有价值的物件,此种做法可将人像、艺术造型精细的线条,例如像头发的纹路都可以表现出来,其制程复杂或重新雕塑的模型如泥雕:将模型→矽利康外模 →倒蜡→粘浆(耐火泥或沙)→脱蜡→注入所需之金属材料→脱模→修饰→成品,后续加工。

B.翻砂

是以砂外模将所需模取出,将上下砂合并有注入孔灌入所需的金属材料,制程由所绘的形状依所标示的尺寸放大千分之四,制成原模(立体状),再由原模翻制成翻砂所要之模具地模或中板模,原模有时已变形或损坏,一般将翻制成铝件或铜件保留,以便在地模、中板模损坏或遗失时拿出来做新制模。制程中注意需要外框有10寸*13寸与11寸*15寸,其它尺寸框的内部平面空间排列所需之新模,有时可放4-6个或14个,可以放4-6个时需将原模翻制4-6个而后再制成中板模,有原模至成品时缩三次,在缩水比例上要加缩水两次,缩水比例千分之四,如不顾上述的缩水比例,做出的实际品与图(尤其在吊灯组合时)常有对不到位的情形。

地模一般比中板模来的简易,地模只能用人,中板模则需机器,效率快,在量大时都开中板模。

翻砂件中如中间要穿线或减少物件重量,要做成中空,因任何翻砂件都以重量计算成本,在中柱或支架管类为达到节约成本时,在模型内部放入砂心,由树脂以砂混合加热后在砂心模具边形成一定厚度,置于翻砂模型的内部,使砂心与沙之间有空隙,将材料注入模型内空隙,即我们所称的厚度,等铜件冷后用工具或滚桶方式或将内层的砂去除即形成空心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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